首页 > 办事服务 > 法人服务 > 金融信贷 > 农业发展银行

贷款期限、贷款利率与贷款方式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05-27 17:10:58 信息来源:

  (一)贷款期限

  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一般不超过20年,最长不超过30年,宽限期不超过项目建设期,延长期不超过1年。水利建设贷款(含农村水电贷款)一般不超过20年,最长不超过30年。农村土地整治贷款一般不超过10年,最长不超过15年。农民集中住房(含农村危房改造)贷款最长不超过15年。棚户区改造贷款一般不超过20年,最长不超过25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最长不超过20年。农村路网贷款一般不超过20年,最长不超过30年。农业综合开发贷款一般不超过15年,最长不超过20年。县域城镇建设贷款(含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贷款)最长不超过20年。专项过桥贷款一般不超过3年。

  (二)贷款利率

  人行PSL(抵押补充)项目贷款执行人民银行给予我行的优惠利率,其他贷款执行我行优惠利率。

  (三)贷款方式

  贷款一般通过组合担保优化担保方案,原则上由三个部分组成:

  1、抵押担保。依法合规的抵押担保,房地产抵押折率为70%,抵押担保额度占贷款及经营期前三年本息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0%

  2、质押担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应收账款质押,质押占比一般不超过50%。对于应收账款来源于中央和省级(含副省级城市)财政的部分,质押折率不超过90%;对于应收账款来源于地市级财政和最近年度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20亿元(含)以上县级财政的部分,质押折率不超过70%;对于应收账款来源于其他财政的部分,质押折率不超过50%

  3、保证担保。依法合规的保证担保,保证人原则上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上市企业和获得我行业务合作准入资格的各级政府控股的专业担保机构(借款人为专门成立的项目公司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原则上其母公司应提供全额保证担保)。

  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目前对于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我行优选质押+保证担保方式,即采用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做为质押+不足部分由平台公司进行保证担保的组合方式。